全球最刻中文新闻
原中共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6月28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
雷政富今天在法庭上表示,他之所以前后说法不一,是因为在接受审讯期间受到连续审问精神极度疲劳导致。他称自己当时所做证供都不可信。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