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界均要求港府公开不发牌予港视的原因,但行政长官梁振英今(17日)早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仍然拒绝披露,除行政会议须实行保密制外,亦因事件已有人申请司法复核,即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更不宜披露。
王维基在沉默大半天后于16日中午召开记者会,回应不获发牌事宜。他透露,2009年经港府官员邀请后作出申请,港府亦公开表明,只要合乎条件便会获得发牌,但突然改变游戏规则,似选美般「三选二」,又不公开理由,犹如黑箱作业。他比喻说,要学生留班也要把成绩表给他看,他现时不知被拒的原因,是「死得不明不白」。他又说,若事件就此完结,「香港公义何存?」港视至今已耗资9亿港元(折合约8570万欧元),已完成的二百小时剧集和一百小时综艺及信息节目会洽购外销。
对于港府不发牌予港视的决定,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罕有地发出声明,批评不发牌的理由没有说服力,亦反映发牌制度决策不透明,做成极坏先例,令有意加入广播行业的经营者却步。该院亦促请港府公开各申请者各项因素的得分,以释公众疑虑。
香港传媒17日亦引述消息和文件指,广播事务管理局(现改为通讯事务管理局)报告认为,三家申请机构均有能力符合条件,应予发牌;而在不公开的顾问报告中,香港电视在三家申请机构中排第二,即使要三选二,亦应是最低分的电讯盈科旗下的香港电视娱乐被拒。此外,消息人士称,事件在行政会议讨论时,数名具资深公务员资历的成员均认为应全数发出三个牌照,否则难以向公众交代,但在梁振英支持者张志刚等人反对下,梁振英决定不发牌予港视。
在热议声中,自称「全民在野党」主席的李慨侠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行政会议不发牌予香港电视网络的决定,重新以公平及非政治理由,发牌予港视,并公开三间免费电视牌照申请者的申请数据。
至于网民成立的「万人齐撑!!!快发牌比(应为「畀」,即「给」)香港电视!!!」面书专页,赞好人数已升至超过43万人,而星期日的游行亦如箭在弦,不少港视艺员表明会参加。王维基表示不会参加,但全力支持公司的职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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