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卫队法》84条,"在外国飞机违反国际法规、航空法(1952年法律第231号)及其他法律规定,侵入我国领空时,防卫大臣可以命令自卫队部队采取使其着陆,或使其从我国领空退出的措施。"具体的步骤是:发现有侵入领空的外国飞机时,日本战斗机紧急升空,飞行员发出无线和视觉信号,要求其着陆或退出,如果不听从警告,就在外国飞机的前面发射曳光弹或实弹进行警告射击,但是对武器使用的权限没有明确的立法。
以往的法律解释是: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的情况下可以开火,但是如何对付对于警告可能不做出反应的无人机,目前在日本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
另外今天上午中国4艘海警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水域之内,航行达2个多小时,为进入今年以来的第48次,菅义伟说:领海侵犯频发,令人十分遗憾。而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州局长打电话给中国驻日本公使韩志强,表示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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