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14号的报道,昭通市人民检察院10月11日受理了受害人家属的申诉材料,经过审查,认为大关县人民法院此前的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为此,向昭通市中院提出抗诉。
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维镖认为,被告人郭玉驰身为国家干部,竟然有预谋地将受害人强行掳至家中实施奸淫,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均十分恶劣。同时,受害人年仅4岁,理应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依法判处郭玉驰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不是一审所判的5年。对此,作者郑和朋的文章点评说,官员犯罪,原本属于知法犯法,封建社会尚且还有"罪加一等"之说。
而在当今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却反而要减轻罪名,看来我们的社会对待官员犯错,是越来越文明了。郭玉驰的禽兽行为固然可恨,但法官脑子进水的判决,更加令人愤慨,难怪会引起如此强烈的民愤!当然,这种行为,在民众看来,就是中国官场普遍存在的官官相护,这是中国法律成为权贵玩偶的一种迹象,也是造成当今民众对政府公信力丧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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