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案/姜丰: 姜丰微博自辩:代持属实但并非二奶

中国
 
中国/薄熙来案/姜丰: 姜丰微博自辩:代持属实但并非二奶
Aug 25th 2013, 13:34, by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今天(8月25日),姜丰在微博上为自己辩护:"在一个单身女人与一个单身男人的恋爱里,二奶、小三、傍大款等当下常用词语不适用。我不会因为财富而爱上一个人,也不会因为财富而拒绝一个人。我的生活自然、真实,未曾炫耀,未曾躲藏。我的言行发自内心,不挑战谁,也不取悦谁。我守理、守法、听从内心。人生都有旦夕祸福,我只主宰我能主宰的部分。"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从8月22日开审,根据庭审记录,姜丰被指代持薄家位于法国南部蔚蓝海岸大区的别墅。

法庭出示的谷开来证词说,2011年初,徐明到我重庆家里,我跟徐明说这两个外国人都不可靠,都有侵吞霸占我别墅的意图,我让徐明找人接手别墅股权。徐明就找了他的女朋友姜某,让姜某去找德某某办理接手股权的手续。

8月初,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在同日刊发对尼斯别墅的调查,两报驻欧洲记者引用法国文件证明,姜丰涉入此案,是这栋观海别墅的第三任管理人,这几天的薄案开庭,证实了这一调查,法庭上也出示了姜丰承认代持的证词。

一位匿名的纽约时报记者对本台透露,该报数名记者合作的原稿中,采访了姜丰前夫杜比先生的母亲,也就是姜丰的前婆婆,她证实,两人已经离婚,不知是因篇幅还是保护姜丰隐私考虑,或者纽约的编辑不了解姜丰在中国的知名度,发表时,这段采访被删去。

此后,英国星期日电讯报也跟风做了姜丰在英国名下房产的调查,报道认为,姜丰和杜比两人在过去短短几年时间里均成为名下拥有大量昂贵英格兰东南物业的房产主,该报暗示这与薄或者徐明有关。该报说,理查德-杜比日前公开表示与薄熙来案无关,"无可奉告",该报也没有采访到姜丰。

根据本台此前从姜丰的友人处得知,姜丰约在2010年已和英国人杜比离婚,并抚养一对孪生儿女,她和大连富商实德老板徐明交往,已经"谈婚论嫁",如果不是徐明涉入薄案被捕,他们或者已经成婚。

此外,8月23日的庭审中,薄熙来的律师引用了姜丰的证词,也侧面印证了这点。姜某的证言中说,"当时关于房产情况,徐明只是说让我从德某某处接过产权,我当时理解这是徐明的房产,2010年我与徐明明确了以结婚为目标的关系,海外资产逐渐收回,作为我们度假的别墅。"

电讯报的英国记者虽然采访了理查德-杜比,但他们或者没做好功课,或者没有更深入地接近消息源,杜比的声明并非仅是否认与薄有关,而是暗示自己已经和姜丰离婚。姜丰今天也在微博上辩解说,"媒体上的信息不都是真的、对的,更不是全部。我相信WSJ、纽时、电讯报的记者都做了功课,但他们能接触到的信息源是有限的。我没有意愿、也没有义务回答记者的问题,或更正他们的报道。"

根据今天的纽约时报,徐明长袖善舞,极善于与高官交往,虽然与薄家关系极近,却又能和与薄并不和睦的前总理温家宝家族交往甚深。徐明和温夫人张培莉关系颇近。

该报说,20世纪90年代后期,他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的妻子、钻石专家张蓓莉有不错的交情。他们在北京平安保险大厦的同一楼层工作,那时他不光与温家宝的女儿温如春约会,也把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视为亲密的朋友,并曾投资于温家有关的公司。

1999年前后,徐明的公司开始与中宝戴梦得 (Sino-diamond)钻石公司做交易,大约在同一时间,根据股东记录,徐明投资了大连的一个钻石矿场,以及嘉兴碳纤维公司,徐明还曾与温云松一起就职于嘉兴公司的董事会。2000年,徐明和一群合伙人创办了生命人寿保险公司(Sino-Life Insurance)。该报说,这些公司部分由温的姐夫和母亲拥有,生命人寿随后聘请温云松的公司作为其信息技术供应商。

纽约时报引述熟悉徐明和温如春的人说,他俩最终断绝了关系,而据了解,徐明据称还曾和某东北籍选秀节目女嘉宾交往。

当时,商界一直有徐明是温家宝女婿的传言,一位徐明所投资公司的雇员回忆,对此猜测,或者因为对其事业有利,徐明从不承认,也不否认。徐明还热衷议论各种高层隐秘新闻,消息精准,外人很难窥透其底细。

巨商名媛与高官共沉浮,是理解当下中国的重要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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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案明天进入辩论阶段预料攻防更激烈

中国
 
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案明天进入辩论阶段预料攻防更激烈
Aug 25th 2013, 12:26, by 法广

薄熙来被控涉嫌受贿、贪污及滥用职权等案,22日起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超过当局预期的举证阶段,共有三名证人出庭指证薄熙来。在受贿罪起诉中,大连实德原董事长徐明出庭;在贪污罪起诉中,原大连规划局局长王正刚出庭;在滥用职权罪中,原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出庭。薄谷开来等人提供了书面证言。

薄熙来在法庭上态度强硬,否认所有控罪,并与三名证人分别进行了对质。虽然他承认自己曾经犯过错误和过失,但坚决否认自己有罪。由于薄熙来面对检方所有举证全部当庭翻供,并与辩护律师向检察官甚至证人交叉诘问,致使法庭调查阶段就用去3天半时间,至今还未能进入辩论阶段,大大超乎外界意料。

在当地时间周日上午的庭审中,薄熙来对"一号证人"王立军的当庭及书面证词全盘否认,并指责王立军叛逃"引起极其恶劣的影响",批王立军"人品极其恶劣","当场造谣"。

据南华早报引述消息来源说,前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在出庭指证薄熙来之前,曾经中风。王立军出庭时需要坐上轮椅,他在法庭上只按下他的指模,而不是一般规定的进行签名。从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审讯现场上看,王立军的椅子右下方突出,疑似是轮椅的一部分。

本次庭审拒绝外国媒体旁听,济南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庭审实录,成为民众的第一消息来源。济南中院的微博几天内增加了约50万人关注,但有信息来源显示:济南法院的微博实录经过了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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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事件: 薄案应在八月底或最迟九月底宣判

中国
 
中国/薄熙来事件: 薄案应在八月底或最迟九月底宣判
Aug 25th 2013, 12:31, by 杨眉

刘晓原:他们的证词应该同其他的证据加以验证,因为正如王立军所说的,他原来同薄熙来是上下级又是朋友关系,之后又反目为仇人,薄熙来还对他施加迫害。因此,他们在法庭上的证词应该同其他的证据一同加以验证,这是刑事诉讼法采信证据的一个基本的规则。

法广:谷开来作为家属是否有权不出庭作证?

刘晓原:对,刑诉法是有这样的规定,但是,鉴于谷开来并不是一个一般的证人,她可以说是同犯,法庭应该让她出庭作证,居然,别的许多证人都出庭了,为什么唯独没有让她出庭。这一点让我们觉得非常奇怪,谷开来出庭可以澄清许多细节,也可以让大家看看她的精神状态究竟如何。

法广:薄熙来在中纪委接受调查时已经承认贪污犯罪事实,他怎么还可以在法庭翻供?

刘晓原:因为刑诉法规定只有行政管理机构所提供的证据能够作为法庭使用的依据,而中纪委只是党内的纪律检查机关,他对薄熙来双规期间所作的笔录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法广:对薄案开审四天来总体的评价是什么?

刘晓原:薄熙来案件应该是中共改革开放以来对高官审理案中对外界透露出消息最多的一次审判。济南中院的微博传播虽然有消息说并不是庭审的忠实记录。但还是向外界透露出许多消息。估计明天周一应该进入辩论阶段。也即是说,公诉方,被告人以及律师应该对案件发表意见。

法广:按照中国的法律,法院应该在两个月内宣布审判结果对吗?

刘晓原:对,从公诉机关正式提出起诉,法院立案开始算两个月内,可以延迟一个月。

法广:薄熙来案件检方是7月25日正式提出公诉的,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本月底法院应该公布一审结果,最晚也应该在九月底之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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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德国/俄罗斯/中国/叙利亚: 德总理批评俄中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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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俄罗斯/中国/叙利亚: 德总理批评俄中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
Aug 25th 2013, 11:20, by 法广

德国/俄罗斯/中国/叙利亚 - 

发表日期 2013年 8月 25日 - 更新日期 2013年 8月 25日


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基民党(CDU)在柏林的竞选海报2013年8月24日
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基民党(CDU)在柏林的竞选海报2013年8月24日

路透 REUTERS/Fabrizio Bensch

周六出版的德国《焦点》杂志刊登对总理默克尔的专访,其中包括默克尔批评俄罗斯和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默克尔批评中国和俄罗斯阻碍联合国通过针对叙利亚的决议,使国际组织不能对叙利亚进行国际调查。但这之后,德国总理又表示赞赏俄罗斯修改立场,支持在叙利亚进行独立的国际调查。德国外长与俄罗斯外长也就叙利亚局势举行会谈,但没有披露谈话内容。

中国外交部星期五(8月23日)发表声明说,有关叙利亚反对派指控政府军使用化学武器的问题,"在查明事实真相前,各方均应避免预断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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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香港/政治: 教历史要学生扮内战时政工游说青年投共引起哗然

中国
 
香港/政治: 教历史要学生扮内战时政工游说青年投共引起哗然
Aug 25th 2013, 09:12, by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这本名为《新理念中国历史》第三版第三册的初中三年级教科书,由中资的商务旗下出版社出版,目前已获得香港多家名校采用,虽然采用的是该书的第二版,但据了解校方将会采用第三版,即包括上述内容及教学建议的最新版,在新学期教学。

最早披露有关新版荒谬内容的是香港地下民间电台以及多个网站,网站「热血时报」指出,在商务旗下的香港教育图书公司出版的中三《新理念中国历史》中,出现了一个"活动园地"的环节,要求学生扮演国共内战时期的共产党政工人员,向刚被共产党占领国民政府统治区青年进行游说,劝其加入解放军。最后更要在游说后,向老师汇报结果,同学须说明接受与不接受的原因。

经披露后,网民大表反感,更有网民讥讽说:"为何同学们不干脆统统扮红卫兵来斗那个老师?"也有家长表示,若然是自己个仔间学校用此课本,一定去学校抗议,甚至开记者招待会。

这项占半页纸的"投共"教学建议,被指是美化现在贪污成风、镇压民主的共产党,内容完全不提中共派系斗争、连串失败的政治运动的历史。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认为,有关教学活动很有问题,教学目的不清,而学生在去说服他人之前,必须先说服自己,在资料不足下,就会变成洗脑接受美化了的中共历史。

资深中史科教师陈汉森告诉苹果日报指出,国共内战时,国民党贪腐,不少人投身中共,是中共反败为胜关键。但他指中共和解放军已变质,予人观感不再清廉,这样的教学建议会有问题,认为有关教学活动,会予人感觉向学生洗脑。

「保衞香港自由联盟」发言人韩连山指课本必须令学生认识当时国共情况,否则游说时只能"一味叫中共好、中共妙、中共呱呱叫","唱好共产党,容易盲从,是很危险"。他慨叹染红教材无孔不入,促教师留心。

在早前全民反洗脑教育中站在最前线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说,要求出版社检讨内容,保持政治中立。本身也有出版中史教科书的李求恩纪念中学通识科主任徐晓琦认为,中三学生不太掌握国共内战局势,有关教学建议不必要,"要以动之以情方法叫人加入解放军,同课程有什么关系?"她建议使用该书的学校,教师上课时不要采用。

始作俑者的出版商商务,则没有回应课本内容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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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案: 王立军近日轻微中风乘轮椅进入法庭

中国
 
中国/薄熙来案: 王立军近日轻微中风乘轮椅进入法庭
Aug 25th 2013, 09:25, by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曾因出走美国领馆而使一桩被掩盖的杀人案曝光,一名位高权重的政治局委员落马的公安英模、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昨天(8月24日)乘坐轮椅出现在济南中级法院五号法庭上。

昨天济南中院转发的照片以及央视播出的部分画面中,细心的网友发现,一向对自己高大威猛形象颇为在意的王立军的座位有些奇怪,似乎看不到之前证人座位后的高位靠椅背,传言称,他是乘坐轮椅进入法庭。

曾被王立军抓捕重庆并判刑的北京前律师李庄对王立军情感应该相当复杂,当时,他被押解回重庆时,王立军亲自到江北机场借机,并且派出数十辆警车一路呼啸将其送至看守所,俨然枪击重犯。

昨天,李庄在微博上透露,"王局(王立军)坐轮椅出场,令包括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感到震惊。薄一改前两日的高亢,态度明显缓和下来。薄对王较为和蔼的提问,遭王愤怒痛击,被告顿时方寸大乱"。

这条微博不就被删除,但本台今天上午得到可信消息,王立军此次乘坐轮椅进入法庭作证,是因为之前他遭受过一次轻微中风,但身体并无大碍。

2012年,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判处王立军因有期徒刑15年。

此前不久,明报曾采访接近王立军的家人,此人不久前曾到监狱探访王立军,她介绍王立军在监狱中生活作息正常,健康不错。

该报道说王立军"对自己的处境一直很乐观,他现在在里面的生活很有规律,人也不累了,很轻松,显得比以前更年轻了,像个小伙子的样子,有时候做一下健身,有时候唱唱歌,有时候写写书法。而且裏面的人跟他都聊得来,关系不错。"

昨天,王的家人则对明报表示,家人对王的健康感到忧心,但他们不知传闻是否属实。

7月初,博讯曾报道,王立军狱中突半身不遂,已卧床近一个月,病因不明。该报道引述王立军在铁岭任职期间的一位老部下介绍,多年前,王立军曾在工作期间患过严重的"神经疲劳症",据说当时也卧床好几天,不能下地走动。

此外,王立军在重庆任职期间,曾长期服用一种昂贵的东北产的林蛙油作为补品,或与此有关。此次庭审中,薄熙来透露,王立军曾对他说,自己曾被扎过毒针,这或者是热爱惊险英雄故事的王立军的又一神话。

王立军1959年生,现年54岁,此次中风后,很可能留下后遗症,并有复发的可能,不知其是否可能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但一般估计,由于王立军在薄熙来事件中掌握太多机密,保外就医机会应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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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否认滥权批王立军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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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否认滥权批王立军信口开河
Aug 25th 2013, 09:20, by 法广

根据济南中院公布的最新庭审实录,针对王立军出庭作证时的证词,薄熙来今天庭审时表示,王立军指控遭他以拳攻击,但"我没有练过拳术";薄熙来更以此指责王立军的证词"信口开河"、"人品极其恶劣"。以"人格人品有问题",质疑证人的公信力。

薄熙来说:"他(王立军)说我不是一耳光、而是一拳,而我没有练过拳术,而且也没有那么大的打击力。"薄熙来还说,王立军对他的指控"都不是真的"。薄熙来还反指王立军明明是叛逃、"引起极其恶劣的影响",却狡辩经正常外交手续,可见王立军"人品极其恶劣","当场造谣"、"把水搅混",作证有失公信力。

审判长王旭光当即指出,王立军出庭作证,是"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的申请做出的决定"。

曾经担任重庆公安局长、副市长,为薄熙来亲信的王立军,去年2月私自前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引起海内外轰动。王立军已被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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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案庭审8月25日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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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事件: 薄熙来案庭审8月25日实录
Aug 25th 2013, 09:34, by 法广

8.25 【庭审现场1】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下面对昨天证人王立军发布的证人证言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公诉人:公诉人认为王立军陈述的2012年1月28日晚,明确告诉薄熙来薄谷开来杀人,1月29日被薄熙来打骂,薄熙来明确表达了拒不接受薄谷 开来杀人的态度,知道王智、王鹏飞被吴某某审查,及违法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的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具有关联性,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 证,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予以采信,质证意见发表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王立军作证过程中不断地明显撒谎,他的证言完全不足以采信,他的证言充满了欺骗,而且是信口开河。比如关于光盘的事情,他昨天讲的和他 自己的笔录证词中就显然矛盾,他自己听力极佳,能够隔着一个房间关着门,在另一个房间里的事都他都能听到。他说的很多事情都是单证。他说我不是一耳光,而 是一拳,而我没有练过拳术,而且也没有这么大的打击力。

审判长:被告人的意思是昨天证人王立军发表的相关证言是不真实的?

被告人:对,是不真实的。

审判长:被告人的意见本庭已听清,庭后我们合议庭在综合评议相关证据的时候会予以充分的注意。

被告人:行。法院已经认定他形成滥用职权罪和叛逃罪,特别是叛逃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昨天他狡辩他不是叛逃,而是正常的外交,有手续。

审判长:对于已经经过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在法庭上不需要再讨论,这都是公之于众的判决。

被告人:综上,此人品质极其恶劣,一是当场造谣,二是把水搅混,这种人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举证,有失法律公信力。

审判长:本庭提醒被告人,通知王立军到庭作证是根据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的申请作出的决定。

被告人:谢谢。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证人王立军与被告人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因为打过他耳光、免过他的职。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证言真实性和客观性值得怀疑。他一出庭就对 被告人表现出极大敌意,说他不是证人,是被告人的被害人。辩护人认真听取了证人的回答,对照他以前的在侦查阶段作为证人的证言笔录,以及其他相关的证言, 说谎的地方多。

辩护人:他说了谷开来给他讲了杀人,他不相信谷开来杀人,所以他没有对谷开来杀人这个事儿进行立案侦查,同时他又坚持他给被告人汇报了,被告人 却打了他耳光。一方面他说他自己不相信,同时又说你被告人在相信。他讲谷开来经常撒谎,动不动就说要干大事,她还经常报假案。1月28日晚上,王立军到底 是去汇报还是向被告人去汇报还是另有目的另有动机?辩护人看来他不是汇报而是去要挟被告人,因为要说汇报,他不应该向被告人汇报。如果他深信谷开来杀人 了,不要忘了被告人是谷开来的丈夫,是他的亲属,你知道一个犯罪嫌疑人杀人了,你居然向他的丈夫向他的妻子去汇报,这是违反相关的回避规则的,这是不可以 的。他一方面讲这事他一直扛着,另一方面讲让他站着死他不能跪着死,是在表忠心,同时又告诉你这事儿很大,言外之意是要挟,根本不是汇报。因为他汇报挨了 打,这根本站不住脚。

庭审现场2】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该项指控犯罪事实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向法庭出示证实被告人薄熙来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证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证言:

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军的证言。王立军证言证实以下3个事实:

(l)2012年1月28日晚上,告诉被告人薄熙来薄谷开来杀人之后,1月29日被薄熙来打骂,薄熙来表明严禁重新调查11.15案件的态度。当日,王立军要求王智、王鹏飞等人重新整理11.15案件卷宗材料,安排人给薄熙来送去王智、王鹏飞、郭维国的辞职信。

(2)吴某某对以辞职信为名举报薄谷开来杀人的11.15案件办案人王智、王鹏飞进行审查。

(3)自己被薄熙来违规免去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解释自己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原因。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的证言,证实:按照王立军的要求,主持11.15案件的现场勘查。1月29日薄熙来斥责、打骂王立军,表明严禁重新调查"11.15案件"的态度。当日,王立军要求重新整理11.15案件相关材料、物证。

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吴某某的证言,证实以下4个事实:

(l)2012年1月29日上午薄熙来斥责、打骂王立军,表明严禁重新调查"11.15案件"态度。

(2)1月29日晚上,去薄熙来家送王智、王鹏飞等人的辞职信,告诉薄熙来、薄谷开来,王智、王鹏飞的辞职信就是举报薄谷开来杀人的举报信。自己作为办公厅主任无权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行谈话、审查,但按照薄熙来要求审查了王智、王鹏飞,并将审查结果向薄熙来汇报。

(3)2012年1月30日就听薄谷开来说要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1月31日,薄熙来让他重新制作调整王立军副市长分工表。

(4)薄谷开来参与了2012年2月7日凌晨对王立军出走事件的研究,会后薄谷开来与大坪医院领导协调出具王立军虚假诊断证明并交其具体办理。

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被告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证言,证实以下4个事实:

(1)薄熙来告知薄谷开来王立军说她杀人后,薄谷开来告诉薄熙来王立军在诬陷。2012年1月29日中午,薄熙来告诉薄谷开来,自己打了王立军 一个耳光,说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人。后来,吴某某也告诉自己,薄熙来让吴某某和郭维国在场,大骂王立军,对王立军说,你告吧,你去告吧,怎么不连我也告 啊,越说越急,扇了王立军一个耳光,王立军嘴角被打出了血,薄熙来还气得摔了杯子。

(2)2012年1月29日,吴某某向她和薄熙来汇报王鹏飞、王智的辞职信就是举报她杀人的举报信。她当即提出由吴某某"查查王鹏飞、王智", 薄熙来表示同意。2012年2月2日、2月15日她两次书面要求关某某以诬告陷害罪审查王鹏飞。2月15日再次找了关某某之后,王鹏飞被以涉嫌诬告陷害罪 立案侦查。

(3)2月7日凌晨王某汇报王立军事件,参与听取汇报,提出可以说是王立军精神健康方面的原因导致他出走,并提出让大坪医院出具王立军诊断证 明,薄熙来未要求其回避。薄熙来同意她的想法。当天中午,薄谷开来找来朱某某、蒋某某、吴某某,由医院出具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的诊断证明。

5、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重庆新桥医院眼科主任孙某某、重庆新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杨某的证言,均证实:2012年1月29日下午,二人到王立军 办公室对王立军进行诊治,王立军自述上午在处理事情过程中与人发生摩擦,左耳部受到外力击打,有耳鸣、耳痛症状。杨某为王立军检查后诊断结论为针尖状鼓膜 穿孔。

6、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某某、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副政委李某某、王立军秘书罗某、薄熙来秘书车某的证 言,证实:王某某按照王立军的要求,安排李某某给吴某某送王智、王鹏飞、郭维国辞职信。李某某按照王某某的要求,将王智交给自己的三封辞职信交给罗某。罗 某按照吴某某的要求,将辞职信交给车某,车某交给吴某某。

7、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常务副局长王智证言,证实薄熙来打了王立军之后,按照王立军的要求与王鹏飞一起写辞职报 告,重新整理11.15案件卷宗和证据。王立军被免职后,吴某某找他和王鹏飞谈话,吴某某没有权力找他和王鹏飞谈话,但迫于压力,他写了一份与事实相反的 情况报告,给薄谷开来写了悔过书。

8、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王鹏飞证言,证实:按照王立军的要求写辞职信举报薄谷开来 杀人,重新整理11.15案件卷宗和证据。吴某某找他谈话,对他进行审查。他未按照吴某某的要求写悔过书。后被禁闭7天。解除禁闭后,又被看护至3月28 日的事实。

9、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关某某的证言,证实以下4个事实:

(l)2012年2月2日参与吴某某对王智、王鹏飞的谈话、审查;

(2)2012年2月15日,按照薄熙来的要求,对王鹏飞进行审查,并对王鹏飞刑事立案;

(3)2012年2月17日,经薄熙来的提议和批准,王鹏飞被取消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资格;

(4)2月1日晚知道自己任公安局党委书记。任职之后,薄熙来没有安排对11.15案件进行复查,谈到的就是王鹏飞、王智等人的诬告陷害。

10、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某某,证实听关某某说是薄熙来要求查办王鹏飞,以及王鹏飞被审查的经过。

1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王某某、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督察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吴某某、时任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六支队干 警王某某的证言,证实王某某与关某某、王某某商量确定由渝中区分局对王鹏飞以涉嫌诬告陷害立案后安排吴某某、王某某等人对王鹏飞进行审查的事实。王某某还 证实,对王鹏飞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之后,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薄谷开来。把王鹏飞写的检讨书交给吴某某。

1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某某,2013年8月6日在审查起诉阶段证言,证实以下2个事实:

(1)薄熙来明知任免公安局长需事先征得公安部同意。在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过程中,自己又多次提醒薄熙来必须报公安部,走完程 序,才能提交常委会研究。但是薄熙来坚持不报告公安部,先研究任免。常委会后,薄熙来要求第二天到公安局宣布市委的任免决定。在陈某某再次提醒薄熙来没有经公安部同意,市委就不能出正式任免文件的情况下,薄熙来仍要求第二天宣布市委决定。

(2)2012年2月17日,薄熙来电话通知陈某某,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公安局对他立案了,要查他,不能再提名作为副区长人选。当日,按照薄熙来的提议和批准,王鹏飞被取消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资格。

1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某某、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周某证言,证实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过程。

1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某某,时任重庆市委常委、市长黄某某,时任重庆市委秘书长翁某某,时任被告人薄熙来 秘书车某证言,证实王立军被免职前,2012年1月29日、30日、31日,薄熙来让车某分别通知重庆市市长黄某某、重庆市人大主任兼组织部长陈某某、重 庆市委副书记张某、重庆市纪委书记徐某某、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某某谈话。并经薄熙来提议,在未取得公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 务。刘某某证实,薄熙来找其谈话时,提醒薄熙来要注意相关程序。

15、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某证言及出具的情况说明、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周某某、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部 务委员李某某证言,证实:未经公安部同意,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在市委未制作正式任免文件的情况下,即宣布该决定。

16、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王某证言,证实:2012年2月7日凌晨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情况时,薄谷开来参与听取汇报,并第一个提出王立军有精神疾病,还提出让大坪医院出证明,薄熙来同意。

17、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翁某某证言、工作记录,证实以下2个事实:

(1)2月7日凌晨与王某等人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一事。薄谷开来参加听取汇报,并最早提出王立军有精神病的意见。薄熙来没有让薄谷开来回避。薄谷开来提出王立军有精神病后,应薄熙来的要求拿到大坪医院的证明,并交给其秘书。

(2)2012年2月8日上午,经被告人薄熙来同意,发布"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微博。

18、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大坪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蒋某某、重庆市大坪医院副院长朱某某、大坪医院院长周某证言,证实:2012年2月7日,蒋 某某、朱某某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出具了虚假的《王立军病情诊断证明书》,并将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交翁某某的秘书。按照薄谷开来的要求,后补了内容虚假的 2012年1月15日、2月10日对王立军病情的讨论记录及病史小结、病情介绍(部分)。

19、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翁某某秘书尹某某于2012年10月19日在侦查阶段的证言,证实:按照翁某某的安排,自蒋某某处拿到王立军诊断证明,后交给检察机关。

20、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周某,时任重庆市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吴某某,时任重庆市委 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马某某,时任薄熙来秘书车某的证言证实,2012年2月8日,翁某某向周某传达薄熙来关于王立军有病是根据大坪医院提供的病情证实, 近期确有严重的抑郁症,之前提出要休假进行治疗等指示后,周某、吴某某、马某某草拟"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 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过程,翁某某经上报薄熙来同意后,于当日10时54分通过重庆市政府官方微博予以发布。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二组证据,书证。

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刑初字第38号王立军刑事判决书,证实以下内容:

(1)该判决书确认的北京市公安局(2012)4号《立案决定书》、重庆刑警总队的《情况说明》证实: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3月14日对尼 尔伍德被害案立案。之前,重庆市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判决还认定,2012年1月29日之后,王立军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重 新建档案,调查补证,保留物证。

(2)该判决认定,2012年1月底,王立军向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反映了薄谷开来涉嫌杀人一事,但被认为诬陷并遭到怒斥。2012年2月 初,王立军因其公安局局长职务被宣布调整,身边另外三名工作人员又被非法审查,感到处境危险。2月6日,王立军以洽谈工作为由,于当日14时31分私自进 入美领馆,与美领馆官员就环境保护等事项作了短暂交谈后,即称因查办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求美方提供庇护,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经我有关方面劝导,王 立军于2月7日23时35分自动离开美领馆。王立军的行为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合刑初字第00082号薄谷开来刑事判决书,证实:2012年8月19日薄谷开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合刑初字第00083号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刑事判决书,证实:郭维国、李 阳、王鹏飞、王智是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的办案人,因在办理该案中拘私枉法,2012年8月19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拘私枉法罪,判处郭 维国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阳有期徒刑七年,王鹏飞、王智有期徒刑五年。

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经王鹏飞、王智确认的二人辞职信复印件,辞职信内容主要是反映了被告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杀害英国人尼尔•伍德的事实。

5、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王智写给薄谷开来的悔过书;王鹏飞被刑事立案的原始卷宗材料,证实:王智、王鹏飞被审查后,王智向薄谷开来写出悔过书,后 因薄谷开来举报,王鹏飞被以诬告陷害罪于2012年2月16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立案侦查,2月18日,在市公安局纪委石子山办案基地,王鹏飞被采 取禁闭措施的事实。

6、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市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主任分工的通知,渝委办(2011)7、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市 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主任分工的通知,渝委办(2011)148号。上述书证证实,吴某某作为办公厅主任无权对办案人员进行调查。

7、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关某某、纪委副书记王某某2人的工作笔记复印件、情况说明。关某某的情况说明解释了个人工作 笔记中记录的2012年2月15日谷薄开来反映王鹏飞诬告陷害的情况及如何采取措施的情况;王某某的自书情况说明解释了个人工作笔记中记录的2012年2 月15日至18日的工作情况。

8、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王鹏飞职务任免材料,证实王鹏飞曾任职及被免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提名的事实。

9、公诉人向法庭出示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免去王鹏飞副区长职务的相关书证,证实王鹏飞于2012年2月17日被取消渝北区副区长人选提名。

10、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签批的重庆市委组织部于2012年2月17日上报的
《关于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资格的请示》,该请示中明确表述有"鉴于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建议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的内容。薄熙来在该请示上予以签批,证实薄熙来知道并同意对王鹏飞取消副区长提名。

1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圈阅的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部分干部职务调整的建议》、《干部职务调整建议方案》及《重庆市委常委会第 156次会议记录》、《重庆市公安局干部会议建议方案》,证实:2012年2月1日下午,由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 记、局长职务。2月2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刘某某主持会议,陈某某宣布对王立军的免职决定。

1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重庆市委组织部于2012年2月1日向公安部政治部发出的《关于王立军、关某某同志职务任免征求意见的函》,中共重庆市 委组织部出具的《关于王立军、关某某职务任免征求意见函发出经过》,重庆市委组织部机要件交寄单。证实:2月1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后市委组织部将征求意见函 传真至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干部处,2月2日将征求意见函以机要1595号,寄送公安部政治部。

1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25号,《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期,《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纪要》,证实:自2012年2月1日王立军分管教育、科技等工作,不再分管公安工作。

1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薄谷开来提议并经被告人薄熙来同意,由大坪医院出具的虚假王立军病情(诊断)证明书,该诊断证明的落款日期为2012年 2月4日。公诉人宣读该诊断证明书内容:我院保健小组于2008年7月接市委办公厅通知,患者纳入我院重点保健对象。近年来,患者经常与大坪医院保健小组 医生在一起交谈时,曾不断谈到工作压力太大,长期睡眠严重不足,睡眠时间通常只有2一3小时,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夜间甚至不敢关灯睡觉。2011年 10月,患者因严重睡眠障碍,曾来我院要求进行住院治疗,后因工作繁忙,未能按原计划实施治疗。2011年年底以来,患者几乎每天到大坪医院找医院保健小 组医生交谈,保健小组医生发现患者思维迟缓,思考问题及语言表达时缺乏逻辑性,经常出现情绪暴躁、喜怒无常等歇斯底里般的症状,经常出现情绪波动,曾有轻 生念头。保健小组会同有关专家小范围进行讨论,认为应该及时用药治疗,但患者拒绝。

2011年2月3日,患者曾2次打电话给大坪医院院长周某,要求次日上午来院详细检查身体和治疗。但始终未来医院就诊。有关专家根据患者上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患者目前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建议组织干预,对患者实施治疗。此证。2012年2月4日。

15、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大坪医院出具的《说明》:由于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在我院诊断治疗资料出于保密的原因,所用姓名为洪铁军。

16、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蒋某某应薄谷开来要求后补的,内容虚假的2012年1月15日、2月10日对王立军病情的讨论记录及病史小结、病情介绍(部分)。

17、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王立军在大坪医院的原始会诊记录、就诊病历资料。病历中记载王立军曾因慢性胃炎、枕神经痛、枕神经带状疙疹、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状态、慢性中耳乳突炎、感音神经性耳聋等就诊,没有王立军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记载。

18、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媒体信息专报》。该《专报》内容:"王立军事件"的舆情反应、"王立军事件"的最新舆情动态,证实 王立军事件发生后,引发广泛关注,重庆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微博发布信息"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 假式的治疗"后,引发网上跟贴、热议。

19、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的行为。

20、公诉人向法庭出示2007年4月5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 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 澄清。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三组证据: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自书材料、亲笔供词。被告人薄熙来在中央纪委审查期间有自书材料,在侦查阶段亲笔供词,在审查起 诉阶段供述。

审判长,证实被告人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人薄熙来有意见可以发表。辩护人和被告人可以重点发表,相关的辩论意见留到辩论阶段再发表。

被告人:我就对证据本身谈一点感想。公诉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很尊重这些工作。昨天审判长也很关心我,我觉得济南中院是很人道的,在审理过程中 是很文明的,我很感谢你们。总的来说公诉人提到的这些证词,我的感觉他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很辛苦,但我觉得这些证词实际上有很多是断章取义的,而且几份证 词也仅仅取了证人对我不利的那一句话、两句话,而且证人的证词证言前后矛盾。第一,1月29日我打王立军耳光的事。第二,任免王立军的过程。第三,审查王 鹏飞的事儿。第四,精神病的诊断证明。第五,开来2月7日也参加的情况。我想补充几个情节,王立军身边的人被审查的失踪这个事情我只说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我完全不知情。"刚才吴某某说我指示他去双规,没有任何依据,他这个话他完全是推卸责任,我完全不知道这些情况。还有,关某某说是王鹏飞是我让他双规 的,是在撒谎,关某某当时找到我跟我讲谷开来举报王鹏飞要求对他进行审查,我立即跟他说你不要动,你不要处理对谷开来的这些举报信,你根本不要管她。然后 过了一段,我把他叫回来,我只是对关某某讲王立军叛逃,谷开来杀人的这个嫌疑,这两件事突如其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作为公安局长,应该把这两件事给搞清 楚,那时候我还是市委书记。公安局长跑掉了,我让新任的公安局长把事情搞清楚,根本不涉及要求他审查鹏飞的事。实际上关某某是王立军第二,他是钻这个空 子,走夫人路线,他当时的心态完全是讨好我,讨好谷开来。我说那行,你让律师看看,他说这个事情涉及到法律问题,是不是让律师也看看。过去在涉及到我的问 题上,我不想涉及到别人,但现在我看见关某某这么造谣,我觉得这个人在道德品质上实际让我感觉遗憾。

审判长:请注意措词。

被告人:王立军跑掉,昨天也说了很多。在这个问题有几份证词实际谷开来讲的是很坦率的,也讲的很清楚。

审判长:被告人,你手上的材料是从哪里取得的?

被告人:在案卷里面,我抄下来的。里面谷开来讲王立军出走的主要责任在我,谷开来说她不允许王立军进3号楼,而且每天他都到家里来是我的意见, 而我以后又跟王立军有矛盾,我就不允许他的车再进三号,王立军想去看范老太太,也就是她的妈妈,我也没让他去,这是一件事。我让吴某某、关某某来审查王立 军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他的学生。再有一个谷开来也讲,2月2日王立军痛哭流涕自己打自己的耳光等,这些被薄熙来给拿走了,所以王立军很害怕。再有在 11.15案件王某签字的公安局证明,那份签字材料是王立军亲手交给我的,但是我没有告诉薄熙来。

被告人:这些事情我并不了解,都是谷开来直接让关某某、吴某某这两个她认为是朋友的人干的,刚才举证的大量书证和我没有关系,还有,关于王立军 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和他的那些助手们当时到底是个什么心态,王立军当时居然能把11.15的材料全部摆在桌子上,并交给谷开来,以此来向谷开来表示忠心, 王立军在跑的前2天,都是和谷开来在联系。我还想说一下王立军的这些学生不像是公诉人说的那样一身正气,我举一个例子,谷开来曾经请王智、王鹏飞、李某3 人一块吃饭,就是要在他们之间商量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我个人认为就是一场闹剧,这是谷开来和王立军共同在导演的,吴某某当时其实是当了谷开来的帮凶,现在 却想把责任往我身上推,吴某某和关某某的证言,我认为都是不真实的。再有,王立军说失踪的人是谷开来让王立军抓的,和我无关系,是王立军自己把他手下的人 抓起来的,谷开来还说,我和王立军说我一会儿就去审问他们,谷开来还说了审查时还叫着吴某某,说他是市委办公厅主任,这与我毫无关系,这是个闹剧,这是吴 某某、谷开来、王立军一块编导的,和我无关系。

审判长:法庭调查是为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的意见。

被告人:关于王立军的病情关某某曾经有过证词,这也是律师向我核对证据时我摘录的,他当时讲王立军身体状态不行,睡眠不足,精神崩溃,已引起干 警队伍不稳定,王立军自己还提出要对其进行减压,应调整对其的分工之类的话,还有,关于吴某某有一段证词,他讲2月7日凌晨吴某某说我和翁某某、王某就王 立军叛逃事件进入3号楼向薄熙来汇报,当时薄熙来、谷开来都在。关于开会的事,关于重庆市公安局2月4日的交接,我当时讲的意见,一是王立军关某某的工作 都很重要,要稳妥地交接,二要交接好,要充分肯定王立军以往的成绩,三要保持社会的稳定,2月3号2月4日是重庆开大会交接的日子,我建议王立军暂缓到北 京开会,没有限制他自由的意见。现在一直说我免掉王立军局长的职务,这是错误的,我只是调整了王立军的分工,让他负责工商、教育、科技,这几个部分都是重 庆的精华的所在,我本人绝无贬低他的意见,因为重庆的7个副市长都没有一个兼任局长的。我确实是免掉了王立军的局长职务,但是这是一个综合体,是一个调整 分工的过程。


【庭审现场3】

被告人:我有失误,而且我觉得王立军整出这么多麻烦事来,我觉得确实需要换一换岗位,清静一下,沉淀一下,有好处,我丝毫没有贬低他的意思。最 后还有涉及王鹏飞副区长的事,公诉人有一系列证据说我不赞成王鹏飞当副区长。事实上是关某某在2月14日左右跟我谈到还有一个王鹏飞当副区长的事妥不妥, 其实王鹏飞、王智、李阳这几个人站在我眼前我也认不出来,我和他们差好几级,从来对他们就没有印象。王鹏飞这个事我没有印象,关某某在我办公室跟我讲了谷 开来那封信的事之后,又主动跟我提起王鹏飞任副区长的事,我的印象中过去没有任何人给我提起过,我没有印象。他提示我风头上任命王鹏飞合不合适,我确实马 上联想到,王立军刚刚叛逃,他是王立军的弟子,众所周知,且从东北带来的,在这个风头上再当副区长,拿去选举合不合适?

审判长:被告人,本庭注意到你的两位律师在庭前会议上,在公诉人展示证据时,已将公诉人展示的所有证据都予以复制,在法院接收公诉人提交的新的 材料时,辩护人也都及时赶到济南复制材料。本庭注意到辩护人已经很好地熟悉了材料,了解了案件的焦点和重点,下面由你的辩护人再发表一下意见。

辩护人:第一,王立军汇报后斥责王立军并打他耳光,这在薄谷开来、郭维国和王立军的证言,都可以证实,2012年1月13日薄谷开来杀完人以 后,14号就告诉了王立军,15号就告诉了郭维国,郭维国15号又及时向王立军汇报了这个事实。即王立军不仅仅只听到薄谷开来讲,还听了郭维国讲。就是说 作为公安局长,他应该怎么做他自己很清楚,案件未能及时查处,王立军首当其冲,是他的责任,这一责任已经被生效判决认定为询私枉法罪,该罪的主要内容就是 包庇谷开来,这是第一个事。

1月28日晚王立军见完被告人后回到他的办公室,大约11点,徐明讲他到了王立军办公室,当时马某也在,见面后,我觉得王立军很兴奋,还说几个 参与办尼尔伍德案的人都需要辞职,这些事都是王立军他压着。1月29日上午,被告人打了王立军的耳光,下午郭维国与王立军在一块的时候,对王立军说,既然 薄熙来打了你耳光,说"既然咱们这样做不好,还不如把整个事情盖子揭开",即谷开来杀人案揭开。

被告人:审判长,我申请插一句话。

审判长:可以。

被告人:辩护人讲到王立军想敲诈我,包括郭维国、徐明的证明,这个事他没跟我明确提过,我也从来没答应过他,我当时的心态对王立军的胡言乱语有深刻的看法,所以第二天我的火才这么大。

审判长:辩护人继续。

辩护人:按王立军昨天自己的说法,连他本人都不相信薄谷开来杀人的情况下,还有薄谷开来否认的情况下,又拿出了王某的证明,被告人当然有理由怀疑他说谎,在这种情况下又识破了王立军敲诈的目的,所以这才是打他的真正原因。

辩护人:但是根据证人王某某也就是公安局副局长的证言说,关某某见王某某时说这个事要立案侦查,这个事是被告人让办的,你一定要办,有什么事我 负责任,说明关某某在自作主张,被告并没有让你对王鹏飞立案侦查。他自作主张做了这么个事儿,案发后又将责任推到被告人身上,后来对王鹏飞进行立案侦查的 理由是因为他私自领取枪支,脱岗三天,因为在王立军出走美领馆以后,他作为公安岗位上的重要负责人,手机 连着三天打不通,三天中王鹏飞还给王立军出逃美国领馆提供车辆。基于这些事,当时对王鹏飞进行立案侦查与本案所指控的11.15案没有关系,所以王鹏飞立 案侦查与本案被告人没有关系。同时在这里边还要讲一下,证人周某明确讲,关于王鹏飞副区长提名取消的问题,周某讲被告人没有给他打过电话,陈某某的证言里 说的很清楚,是公安局向组织部报了,在案书证里也有公安局向组织报的,所以陈某某才向被告提起王鹏飞这个事,并不是被告人主动说。也就是说最后被告人只是 同意了取消王鹏飞提名这么个事。同时,在案的判决书也能够证明事后实际上王鹏飞被判了拘私枉法罪。这个像刚才被告人所讲,如果同意了他,等于同意罪犯去当 副区长了。对王立军免职这个事,证人黄某某、陈某某、张某等人能够证实:在开会讨论以前,被告人分头征询这些人的意见,这些人没有一个提出反对意见,同时 也有当时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上所有的人都是没意见,都同意对王立军的工作进行调整,虽然在证据里面陈某某提醒过被告人要注意程序,但是他工作调整这个决 定做出以后,具体到公安局去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是陈某某和刘某某,这二人并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或者说我们现在不能去,在公安局的证言中都体现不出这一点, 因此说决定调整王立军的工作,宣布对他的工作进行调整,整个过程是一个集体决策,而不是被告人一人决策的。接下来是关于纵容谷开来参与应对这个事儿,证人 翁某某、王某、吴某某的证言,这个事是2月7日零晨一点左右,在被告人家里,当时被告人和谷开来已休息,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不是被告人有意要求谷开来参 加这个事,是谷开来先下的楼,在这种情况下,谷开来听到了这些情况,就插了句话,他有精神病,是否以这个理由而对外宣传,而不是有意的让她来。吴某某和谷 开来的证言,医院的相关人员都能够证实王立军有病的相关情况。

审判长:你这段发言的目的,重点想说明什么问题?

辩护人:我说这些证人证言证明的事实,我从另外一方面来解读。

审判长:关于本节的事实、控辩双方的意见本庭已听清,被告人还有需要发表的意见吗?

被告人:讲到1月29日我摔杯子表明态度,不论是郭维国、吴某某的证言,都是他们自己的主观推想,或者有的认为我表明对11.15案的否定,或 者认为我不让查,或者认为我与王立军怎么了,我当时就是摔了个杯子,我自己修养不够。谷开来讲,我告诉谷开来11.15案你杀人的事是王立军对你的诬陷, 这个事情是她对我讲,怎么现在成了我告诉谷开来是王立军诬陷你?谷开来讲是我要查王鹏飞和王智,这太离奇了。

审判长:你坚持刚才的观点,认为谷开来、吴某某反映的相关证言都不是真实的?

被告人:这都不是真实的。王立军讲,我一拳打过去,医院有证明,是穿孔,请法庭调查,我当时是打了王立军一巴掌,我想知道鼓膜穿孔怎么造成的, 公诉人讲到,关某某讲说到任以后我从来没有安排他复查11.15案件,实际上这是不真实的,实际上2月14日他找我的时候,我马上给他讲应该查清。

审判长:你认为关某某的证言也是不真实的?

被告人:对。

被告人:我建议公诉人不要在起诉我的过程中给王立军开脱罪责。

公诉人:鉴于被告人和辩护人发表的更多的意见没有对公诉人举证的证据进行质证,对此我们将在法庭辩论再予以详细的阐述认定被告人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的意见。

审判长:现在对本案案发情况、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等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就该部分事实进行举证。下面,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一组综合证据:

1、公诉人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于2013年5月27日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说明》,证实案件侦破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9月28日对薄熙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2、公诉人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通知书》、《指定管辖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证》,以及最高人民检 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于2013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执行逮捕情况说明》,证实案件立案、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况。

3、公诉人出示办案机关、办案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办案说明》,证实在案证据均依法调取,被告人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等情节。

4、公诉人出示赃款赃物扣押、冻结法律文书,证实追缴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犯罪所得2680.6708万元。

5、公诉人出示被告人薄熙来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薄熙来身份。审判长,本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审判长,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的全部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对本组证据被告人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对本组证据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对全案的事实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人:对于王立军叛逃案件中我的责任,我刚才讲的所有的话,都是对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讲的话,我的意见将会在辩论阶段再来表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全案还有没有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

被告人:现在我没有证据需要当庭提交法庭质证。

审判长:辩护人对全案还有没有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

辩护人:没有证据。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除被告人和辩护人庭前调查时所提出的取证申请外,被告人和辩护人还有无新的申请?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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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案/网络: 薄案效应瓜瓜人气急升淘宝有售“瓜瓜同款稀奇的肉”

中国
 
中国/薄熙来案/网络: 薄案效应瓜瓜人气急升淘宝有售"瓜瓜同款稀奇的肉"
Aug 25th 2013, 08:44, by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根据谷开来的作供,薄瓜瓜从非洲带回一大块动物的"稀奇的肉"给薄熙来挂在木架上,并说要生吃,但薄熙来认为要蒸熟吃,薄瓜瓜很生气,说这个很贵,会把肉糟蹋,但最后那块肉还是被蒸熟了,味道还不错,一家人吃足一个多月。

商人的头脑果然非常灵活,"稀奇的肉"在第二天已经在淘宝网上出售,名为"瓜瓜同款南非生肉干"。店主在介绍该产品时,语带调侃称此肉乃"呈堂证供之利器";在吃法方面,店主表示"随便怎么吃,但不要因为生吃或熟吃,而伤害父子间的感情"。在付款方式一项,店主介绍"如果有女士找他人代付,请明确告知丈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网民嬉笑怒骂之情,溢于言表。也有网民煞有介事解释这种"稀奇的肉"到底是什么肉,有人认为是南非特制生肉干Biltong,可搭配红酒;也有人从"肉挂在木头架子"研判应是西班牙的伊比利亚火腿Iberia Ham。

至于之前网站有售的"薄瓜瓜喜欢的电动车",据证人供词说,这辆由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出资8万元人民币送给薄瓜瓜的电动车,早已被瓜瓜送给一个周姓的演员保管。根据控方在庭上提出的证词显示,国家话剧院演艺中心演员周某,已经承认薄瓜瓜将该电动车交给保管,案发后由中纪委扣押。

但传媒和网民都对这位周某的身份表示浓厚的兴趣,纷纷作出人肉搜索。据该剧院官方网页,姓周演员共两女一男,包括女演员周莉、年纪与薄谷开来相若的周玲,以及在电视剧《还珠格格》饰演尔康的周杰。王立军的证词显示,谷开来曾因为儿子结交女友而大动肝火。外界因此揣测周某应是瓜瓜女朋友,怀疑谷开来拒绝戏子作媳妇,曾棒打鸳鸯。对于谁是周某,证词未披露其身份,但却禁不住外界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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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薄熙来事件: 薄案庭审周日只进行两小时明日再审

中国
 
薄熙来事件: 薄案庭审周日只进行两小时明日再审
Aug 25th 2013, 08:50, by 法广

本来薄案审判持续四天,已经大出各界意料,但是当地时间今天上午当济南中院官方微博上午11时13分宣布上午休庭,明早8时30分再审时,引起媒体一片哗然。
 

济南中院随后举行通报会也并未解释任何理由,只是宣布,"我们利用下午休庭半天的时间,给各位记者提供温馨的服务」,内容则安排2项行程,一是游览济南着名景点大明湖及趵突泉,二是参观山东省博物馆,供媒体自由报名参加"。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今天进入第4天,上午8时34分开庭,继续就公诉人指控薄熙来滥用职权的事实调查。

综合多家报道,今天庭审时,控辩双方对证人王立军的证词说明和论辩。检方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词、书证以及被告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和自书材料。控辩双方对这些证据分别做说明和论辩。接着,法庭就案发情况、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等事实调查。检方举证,控辩双方做说明和论辩。在法庭确认双方再无新的证据提交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明天上午8时30分庭审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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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案: 专家:不清楚妻儿收礼细节不影响薄熙来受贿罪成立

中国
 
中国/薄熙来案: 专家:不清楚妻儿收礼细节不影响薄熙来受贿罪成立
Aug 25th 2013, 07:24, by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接受大陆财新网的访问中指出,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其家属收受了他人财物,就以受贿罪的共犯来处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理论上,还应当根据漏罪对薄谷开来重新起诉(受贿罪)。

徐明作证时提到,大概在2002年8月,自己在薄熙来沈阳的家里时,谷开来用电脑给他看了自己给其购买的法国房产的情况,说房子的事情时,薄熙来在旁边听见但没有说话。对此,薄熙来称,他仅听薄谷开来提到过徐明对她和瓜瓜不错,三人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钱的事。

他还当庭质问徐明:"你说薄瓜瓜、薄谷开来在外一年要好几百万,这个概念你跟我说过没有?""在沈阳看幻灯那次,你在旁边,薄谷开来有没有跟我提过那个房产的大小?""价值多少钱?产权关系谈了没?"徐明全部回答"没有"。

不过刘仁文指出,从司法实践来看,国家工作人员如果知道其家属收受了他人财物,就可视为受贿罪的共犯。"至于薄熙来说不知道房产的具体细节,恐怕不能否认他知道行贿人向他们行贿这一事件。"

此外,就为徐明在收购大连万达足球队、建设定点直升飞球项目,以及双岛湾石化项目、商务部石油专卖许可权等事情上提供帮助一事,薄熙来称,自己一直是公事公办,从来不知道背后有什么非法利益。

但刘仁文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加以考虑,毕竟不同情节之间社会危害性存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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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网络/言论自由: 官方学者称打击网络谣言要“打老虎”打击网络大V

中国
 
中国/网络/言论自由: 官方学者称打击网络谣言要"打老虎"打击网络大V
Aug 25th 2013, 07:37, by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此文称,整治网络谣言也要敢于"打老虎",即打击那些丝量较多的微博大V造谣、传谣,这一说法正与北京警方以嫖娼抓捕知名网络活跃人士薛蛮子,进行道德抹黑的做法暗合。

朱继东声称,这些微博大V有的"直接攻击"党和政府的政策、做法,有的不加考证就随意甚至故意转播一些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官员腐败、暴力拆迁、环境污染等虚假信息,有的故意为蒋介石、汪精卫等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毛泽东、周恩来等历史上的"伟人"等。

从朱继东的文章对谣言的定义来看,他的重点并非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而是是否批判中共和政府政策,是否批评官员腐败,是否容易引起突发和群体事件。

朱继东呼吁,官员(干部)、学者要争做打击谣言的主力,他引述中共年初关于意识形态通报的文件,即所谓九号文说,"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应该明确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总负责,使广大党员干部都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全力打击网络谣言"。

除了网络言论外,朱继东甚至将审视的目光盯上了学者的的讲课和公开言论,他甚至呼吁开除批评中共和现政府的学者。

朱继东说,"对于那些在课堂上造谣、传谣攻击党和政府、故意为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我们党历史上的伟人等言行的高校、党校教师经教育仍不悔改者,要坚决将其从教师队伍中清除"。

朱继东还要求,对于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各省市下属的各种研究机构中这类专家、学者,更要严加追究问责;同时,对于长期造谣、传谣的人及单位,要追求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他建议,对那些受国外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资助甚至收买大肆攻击党和政府甚至煽动群众闹事的人,可以请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证后采取相应措施。

朱继东称,对造谣、传谣言行进行刑事打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要设置"法律高压线",使广大网民"心存敬畏",让敢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他还提出坚持对网络谣言进行"长期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在外部力量支持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所谓异议人士造谣、传谣的行为,更要"坚决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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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薄熙来案: 港媒:王立军作证前曾经中风出庭需坐轮椅

中国
 
中国/薄熙来案: 港媒:王立军作证前曾经中风出庭需坐轮椅
Aug 25th 2013, 06:33, by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根据中央电视台播出24日的审讯现场,王立军在证人栏作供时,他的椅子右下方突出疑似是部分的轮椅。但南早的报道没有指出王立军在何时中风。曾经一度是薄熙来亲信的王立军,则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受贿以及叛逃罪名成立而在去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此外,外传薄熙来在法庭上形容他的妻子谷开来"疯了",又说谷开来在毒杀海伍德之外,形容自己好比是刺杀秦始皇的"荆轲",但根据南早25日的报道,上述两个说法最近都被置疑。

报道根据有份旁听的消息提供者指出,薄熙来从来没有说他的妻子"疯了",而薄也没有说他的妻子自己形容像"荆轲",上述的话只是出自一个调查员之口,并非是薄熙来亲口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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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网络/言论自由: 官方发动整治网络“谣言”已有多人被捕

中国
 
中国/网络/言论自由: 官方发动整治网络"谣言"已有多人被捕
Aug 25th 2013, 07:05, by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今天(8月25日)的最新消息是,知名网络大"V"薛蛮子因嫖娼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薛蛮子的这一消息,被刻意释放给《星岛日报》驻京记者,通过该报网站发并被微博转发后,北京警方微博出面证实,警方强调,薛被抓是"根据群众举报",但熟悉警务的网友认为,这显然是一场针对薛蛮子的设局和羞辱。

最近连续多天,新华社等媒体,多家官办网站以及新闻联播等多次刊发类似"网络大V切莫成大谣"的文章。

根据官方统计,目前,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中,10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1.9万个,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300个,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00个。

官方称,有的大V为了博眼球、赚人气,利用一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良社会心态,不问事实真相,信手转发、评论,在谣言传播扩散过程中起到极大的暗示作用,直接造成谣言的裂变式传播。有的大V甚至无视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故意造谣传谣。

此前,8月10日,国信办召集了多名网络微博名人即所谓大"V"在央视新址演播厅举办"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纪连海、廖玒、陈里、潘石屹、古永铿、陈彤、周小平、薛蛮子、张国庆、徐小平等网络名人出席。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出席论坛,他提出,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同遵守"七条底线":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坊间传闻,出身新华社深谙传播的国信办主任鲁炜接见薛蛮子和潘石屹时曾曾警告他们说话小心点,"你要不要脸我就撕破脸。"

有资深媒体人认为,这场所谓针对网路谣言的整治运动,在网络、公民记者、职业媒体人、网络大"V"等都选定了样板,而且被作为整治典型的往往都确有不当行为,使公民声援难以形成声势。

他预估,随后,在网络上活跃发言的维权律师、学者也可能有人被卷入这次整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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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当今世界: 以贪腐罪审判薄熙来考验中国红色贵族

中国
 
当今世界: 以贪腐罪审判薄熙来考验中国红色贵族
Aug 25th 2013, 02:00, by 蒙特利尔特约记者 潘卫

白龙认为面对棘手的薄熙来案,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就像是围坐在一起的黑手党大佬们,在对有着忠诚和沉默法则时代的怀念中,不得不面对着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他们不再拥有对公共信息的完全掌控。不可想象在过去的时代里,中国人民可以对领导人的行动做出任何公开的批评,但现在人们只要用鼠标在互联网上搜索,就可以知道他们的肮脏内幕。

中国正处于一个网络举报、叛逃泄密、下属反骨和情妇背叛现象充斥的时代,薄熙来只是中箭落马大军中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在回顾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事件后,白龙认为新上演的对薄熙来的审判之所以是一出闹剧,这不仅是因为这一案件的极端敏感性,也是因为中国的司法腐败。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及最近上海高院代院长崔亚东被贵州省公安厅七十名警察集体举报涉嫌贪腐一事,成为白龙观察中国司法腐败的新观察点。中国领导人原本希望对薄熙来的审判能够让老百姓相信,哪怕是最高官员违法也会受到惩处。但互联网上每天层出不穷的对各级官员的举报,使高调反腐的习近平越来越失去威望。

仅从薄熙来案审理本身来看,北京无法回避的困难是,看似有着完整证据和证人证言的审判只会使共产党进一步蒙羞,人们不怀疑这个被消过毒的审判结果将会是从轻发落。更何况薄熙来的众多支持者质疑习近平的反腐,根本不相信薄熙来会比其他共产党领导人更糟糕。

加拿大通讯社从济南发出的报道说,薄熙来倒台被广泛视为领导权过渡时党内权力斗争的结果,它也是自89年学运以来中国最大的政治动荡,开庭审理标志着共产党企图平息这一耸人听闻的丑闻。薄熙来曾想复兴毛泽东的激进时代,现在习近平给这一努力贴上了自己的标签。

在重庆,薄熙来为穷人解决住房,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赢得了一些下层民众的热爱。加通社引用北京律师浦志强的话说,以什么罪名指控薄熙来并不重要,因为这次济南审判只是一次政治审判,并不代表法治精神。本次庭审并没有对薄熙来侵犯人权滥施酷刑做出任何指控,加通社援引一位46岁的济南市民于民的话质疑说,应该追究他践踏法律和侵犯人权的问题,而不仅仅盯着贪腐问题。在薄熙来案审理结束后,中国会走向何方?中国人是否会有人权?中国人是否可以进行投票?这才是我们更关心的问题。

在英法文网络,加拿大读者也表达了对审理薄熙来案的看法。有人认为采用微博直播多半是因为前领导人压下来的案子,现任领导人不愿接手,所以允许公开辩论;有人表示这个毛派分子不值得同情,但他在庭上说的话可能是真的,因为每十年中国共产党就要剔除一个同党作为政治牺牲品,不同的是有人被判无期徒刑,有的直接就挨了枪子;还有人说在薄熙来倒台前很久,中国人就知道他是一个技术娴熟、外表华丽、雄心勃勃且又腐败的政客。薄熙来是个高风险的赌徒,手气太弱却赌注过高。事情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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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薄熙来案: 薄瓜瓜未立案 有律师指可能会被引渡

中国
 
薄熙来案: 薄瓜瓜未立案 有律师指可能会被引渡
Aug 24th 2013, 22:10, by 法广

中国维权律师李庄则认为,不排除薄瓜瓜会被引渡回国的可能性。

因为,包括起诉书及证人供词均指出,除薄妻谷开来外,薄瓜瓜也多次收礼收钱。北京学者认为,起诉书中,谷开来被注明"另案处理",但薄瓜瓜却没有类似注明,还没有被立案调查,但暂时不能判断将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曾经被判刑入狱的维权律师李庄表示,薄瓜瓜虽非国家公职人员,但认为他如果被牵涉到案中,应是共同犯罪,所以不排除当局会要求引渡薄瓜瓜回国。

薄熙来倒台后,有消息指出,在中共前高官曾庆红、周永康等人的控制下,薄瓜瓜曾利用他家族转移到海外的巨额黑金,在海外收买人为处于危机的薄熙来和江派造势。

随着薄熙来近日庭审,薄氏父子的关系也在庭讯中逐步曝光,在周六庭审的第三天,证人王立军透露,薄熙来认为全家就薄瓜瓜一人看起来有出息、像个样子。

前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在周三庭审时称,他经常去薄熙来家里,而且是薄熙来让他每天都要到他家站一脚。薄熙来表示,薄瓜瓜看来有大出息。王立军还说,被薄熙来问到,"你觉得你有能力保护在美国的薄瓜瓜,你有这个能力吗?"王立军则回答,"让我保护瓜瓜,这句话你基本上每周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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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美国/社会: 美国调查揭示驻华外国金融企业雇中国官二代现象普遍

中国
 
中国/美国/社会: 美国调查揭示驻华外国金融企业雇中国官二代现象普遍
Aug 24th 2013, 22:39, by 尼古拉

同一报道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属下的反贿赂部门正在调查摩根大通银行为了获得利润丰厚的在华业务,至少雇佣了两名中国高管子女一事。就此,曾在国际金融机构-摩根士丹利公司(Morgan Stanley)担任过经济分析师的独立分析人士观察指出,把职业岗位赋予具有强大家庭背景青年的情况在中国金融领域蔓延,各方都卷入了这种做法。而有权力和影响力的人如此之多,促使招聘了某某人的儿子或某某人的女儿,最终造成如同是在进行一场中国的(战略)游戏。

法新社指出,根据《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所引述的调查文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摩根大通银行雇佣其中国客户之一:光大集团(China Everbright Group)老板的儿子尤其感兴趣。法新社曾就此联络中国光大集团,但这家企业拒绝对这一消息做评论。但光大集团旗下分公司的一名干部在官方媒体上保证,光大银行正在筹备的香港上市计划,其决策过程是正常的和公开的。

法新社报道还说,同样是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涉及这一调查的另外一人是中国国营铁路企业(la compagnie nationale de chemin de fer)高管的女儿。摩根大通银行曾帮助过这家中国铁路企业上市。

据介绍,摩根大通银行此前已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会全面配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另有报导说,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的两名相关人士,现在都已离开了摩根大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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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媒体: 人民日报记者在加拿大总理新闻会发生推搡 被拉离现场

中国
 
中国/媒体: 人民日报记者在加拿大总理新闻会发生推搡 被拉离现场
Aug 24th 2013, 20:54, by 法广

法新社发自蒙特利尔的报道指,中国《人民日报》驻加拿大记者李学江﹐是随同採访总理哈珀一周北极之旅的10名记者之一。

报道说,在新闻记者会上,加拿大总理办公室每天让记者团可以提出五个问题,中国《人民日报》驻加拿大记者李学江此前已经向加拿大国会记者团请求提问。但总理哈珀的工作人员没有让让李学江提出他早先已向国会新闻处提交的问题。

法新社说,根据加拿大电视画面显示,李学江试图夺取在记者会场后面的一个麦克风,不过,被负责保安的加拿大皇家警察将他拖到会场后面。

这起意外很快流传到社群网站,引起多人抗议。总理发言人麦克杜格尔( MacDougall)也 要求这名记者道歉。他在推特上写道,李先生应该立即道歉。他还说,无论你同意不同意事件的发展,但中国记者没有理由推搡我们的工作人员。

这名中国记者之后在加拿大电视台解释说,对所发生的事感到抱歉,但他曾一再向一名总理的新闻女助理要求提出他的问题,他对这名女助理说,这是不公平的。

中国记者还说,她几次用手抓我,所以我才推搡她。他还说,总理办公室人员不应该剥夺我的权利,这是不民主的。

李学江事后还说,当时,想要请问加拿大总理有关再过公司在加拿大并购的规则问题,因为自从哈珀总理批准中国中海油并购尼克斯石油公司以来,情况一直混沌不清,因为同时加拿大也立起一项阻挡外国国营公司并购境内的公司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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